歡迎訪問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分享:

在線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別:
電話(*)
留言:

注:“ ( * )”號為必填項

行業新聞

  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離婚個人存款分割與財產再訴:法律指南

時間:2025-04-17 15:02:19 來源: 作者:

   離婚個人存款分割與財產再訴:法律指南

  本文聚焦離婚個人存款分割及財產再訴問題。明確離婚時個人存款歸屬原則,介紹可起訴再分財產的情形,如未合理分割、隱藏財產等,并提供訴訟時效及證據要求,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指引。

  一、離婚個人存款的分割原則

  (一)個人存款的性質界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若個人存款為婚前所得,且有明確證據證明,如婚前銀行賬戶的存款記錄,那么該存款在離婚時歸個人所有,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例如,一方在婚前通過繼承獲得一筆存款,并存入自己名下的銀行賬戶,在離婚時,這筆存款應認定為該方的個人財產。

  (二)婚姻存續期間個人存款的處理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存款產生的利息等收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一方能證明該存款有特定來源,如婚前個人財產的特定投資收益,且該投資行為在婚前已確定,那么這部分收益可能被認定為個人財產。例如,一方在婚前購買了某理財產品,婚后該產品產生的收益,若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婚前投資的事實,該收益可能歸個人所有。

  (三)協商與法院判決的分割方式

  離婚時,雙方可先就個人存款的分割進行協商。若能達成一致意見,可簽訂書面協議,按照協議內容進行分割。若協商不成,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慮雙方的經濟狀況、對家庭的貢獻等因素。例如,若一方在婚姻期間承擔了較多的家務勞動,對家庭的貢獻較大,法院可能會在分割存款時適當照顧該方的利益。

  二、離婚后起訴要財產的情形

  (一)未合理分割財產

  如果在離婚時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全面、合理的分割,離婚后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例如,雙方在離婚時只對部分財產進行了分割,遺漏了一些重要的財產,如一方在婚姻期間獲得的股權收益等,另一方在離婚后發現后,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分割。

  (二)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

  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比如,一方在離婚前將夫妻共同存款轉移至他人賬戶,或者將夫妻共有的房產低價變賣,另一方在離婚后得知情況后,可以依法起訴。

  (三)離婚協議存在瑕疵

  離婚協議在未辦理離婚登記前,雙方均可反悔,經協商一致可對財產分割等事項進行重新約定。若離婚協議已辦理離婚登記,一方若能證明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可在一年內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從而達到反悔分割財產的目的。例如,一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受到另一方的脅迫,被迫接受了不合理的財產分割方案,在離婚后一年內,該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該協議。

  三、起訴要財產的訴訟時效與證據要求

  (一)訴訟時效

  一般情況下,離婚后起訴要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比如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這種情況下,訴訟時效不受三年限制,權利人可以隨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同時,涉及到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財產,其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為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護。

  (二)證據要求

  起訴要財產時,當事人需提供相關證據證明存在未分割的財產以及對方有上述行為等。比如銀行轉賬記錄可以證明一方轉移財產的事實,房產購置合同可以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存在。證據必須真實、合法、有效,能夠形成完整的證據鏈,以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

上一篇:女方無工作,離婚財產分割如何保障權益?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