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分享:

在線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別:
電話(*)
留言:

注:“ ( * )”號為必填項

行業新聞

  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企業破產補償金追索無門?欠稅難題如何破解?——法律視角下的解決方案

時間:2025-04-10 16:42:18 來源: 作者:

   企業破產補償金拿不到錢怎么辦?——法律追償路徑詳解

  當企業進入破產程序時,職工補償金的發放往往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需按以下順序清償:

  職工債權:包括工資、醫療補助、傷殘補助、撫恤費用、社保費用及經濟補償金;

  社保欠費與稅款:除職工債權外的社保費用及欠稅;

  普通破產債權。

  若職工補償金未能兌現,可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與破產管理人溝通:向管理人提交補償金申請,要求其依法公示并支付。若管理人拒絕,可要求其說明理由并書面答復。

  勞動監察投訴: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提供勞動合同、工資流水等證據,督促管理人履行義務。

  勞動仲裁或訴訟: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需注意,若企業已進入破產程序,勞動仲裁可能無法受理,需直接向受理破產的法院起訴。

  案例:某企業破產后,職工王某因補償金未支付,向管理人申請無果后,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最終判決管理人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支付王某的經濟補償金。

  企業破產后欠稅怎么辦?——稅務債權清償順序與追征規則

  企業破產欠稅的清償需遵循《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及《稅收征收管理法》相關規定。具體規則如下:

  稅務債權性質:欠稅屬于普通破產債權,但優先于無擔保的普通債權。

  清償順序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職工債權;

  社保欠費;

  欠稅;

  普通破產債權。

  滯納金處理:破產申請受理前的滯納金可申報為普通債權,但破產申請受理后產生的滯納金不屬于破產債權。

  追征規則

  破產財產分配:若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欠稅,稅務機關按比例受償;

  破產終結后追征:若發現破產企業有隱匿財產等行為,稅務機關可依法追征欠稅;

  刑事責任:若企業逃避欠稅,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

  案例:某企業破產時欠稅500萬元,破產財產僅剩300萬元。稅務機關作為普通債權人,按比例受償30%即150萬元,剩余350萬元欠稅因企業無財產可供執行而核銷。

  標題2:破產重組流程全解析:法律程序與債權債務處理指南

  破產重組法律流程規定有哪些?——五步走法律框架

  破產重組是企業擺脫困境的法律途徑,需遵循《企業破產法》第七十條至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請與受理

  申請主體:債務人或債權人可直接申請;已進入清算程序的,債務人或出資額占注冊資本10%以上的出資人可申請重整。

  法院審查:法院需在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特殊情況可延長15日。

  第二步:指定管理人

  管理人職責:接管企業財產、調查資產與負債、制定重整計劃。

  監督措施:管理人需定期向法院報告工作,接受債權人會議監督。

  第三步:制定重整計劃

  核心內容:包括經營方案、債權分類、債權調整與受償方案、執行期限等。

  表決規則:需經債權人會議分組表決通過,并經法院批準。

  第四步:執行重整計劃

  執行主體:債務人負責執行,管理人監督。

  監督措施:管理人可要求債務人定期匯報執行情況,必要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步:重整完成

  成功標準:重整計劃執行完畢,企業恢復經營能力。

  失敗后果:若重整計劃無法執行,法院可裁定終止重整程序,宣告企業破產。

  案例:某制造企業因債務危機申請重整,管理人制定“債轉股+資產重組”方案,最終獲得債權人會議通過并執行完畢,企業恢復生產。

  破產重組以后,債權債務怎么處理?——法律規則與實踐路徑

  破產重組后的債權債務處理需遵循《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一條至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具體規則如下:

  債權調整與受償

  減免債務:普通債權可能被減免部分本金或利息;

  延期清償:清償期限可延長至5年以上;

  債轉股:債權人可將債權轉為股權,成為企業股東。

  債務清償順序

  有擔保債權:優先受償;

  職工債權:全額清償;

  稅務債權:按比例清償;

  普通債權:按重整計劃受償。

  法律責任

  管理人責任:若因管理人過錯導致債權人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

  債務人責任:若重整計劃未執行,債務人需承擔違約責任,甚至被宣告破產。

  案例:某房地產企業重整時,將普通債權人的債權轉為項目公司股權,并約定項目盈利后優先分紅。最終,項目成功開發,債權人獲得遠高于破產清算的回報。

  結語

  企業破產與重組涉及復雜的法律程序與利益博弈。職工需依法追償補償金,稅務機關需按序清償欠稅,而破產重組則需平衡各方權益。通過法律途徑,既能保障職工權益,又能促進企業重生,最終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

上一篇:資不抵債:破產條件核心與申請破產還債條件詳解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