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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欠款被起訴可以申請破產嗎?——破產糾紛訴訟的法律解析與實務指引

時間:2025-03-17 17:28:12 來源: 作者:

   公司有欠款被起訴可以申請破產嗎?——破產糾紛訴訟的法律解析與實務指引

  在商業活動中,公司因經營不善或市場變化等原因,可能會面臨無法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當公司被債權人起訴后,是否還可以申請破產,成為許多企業主和法律工作者關心的問題。本文將以《企業破產法》為核心視角,深入探討這一法律問題,并提供實務指引。

  一、法律基礎與破產條件

  (一)破產申請法定條件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二條及第七條,公司被起訴后能否申請破產,主要取決于是否滿足以下核心要件:

  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公司存在已到期且未清償的債務,如法院判決確認的欠款。

  需提供判決書、終本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件,證明債務關系成立及履行障礙。

  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資不抵債:公司的資產負債表顯示資產總額小于負債總額。

  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包括現金流斷裂、資產長期無法變現、法定代表人失聯等情形。

  網頁[3]明確指出:“即使公司正在被起訴,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仍然可以申請破產。”網頁[4]也強調了這一點,說明申請破產與被起訴并不沖突,但需要滿足特定條件。

  (二)破產程序類型選擇

  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破產程序:

  破產清算:適用于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公司,終止經營,按法定順序清償債務。

  破產重整:適用于有挽救可能但暫時陷入困境的公司,通過業務重組恢復償債能力。

  和解:適用于債權人同意減免部分債務的情況,維持經營,調整債務清償方案。

  網頁[6]和[8]詳細闡述了破產重整的流程和法律后果,為公司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空間。

  二、實務爭議焦點

  (一)破產申請時機爭議

  “訴前破產”可行性

  法院通常要求先完成訴訟程序再申請破產,但若公司存在明顯喪失清償能力的可能(如核心資產被查封),可主張例外。

  “惡意破產”認定

  若公司有轉移資產、虛構債務等行為,法院可駁回破產申請,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如虛假破產罪。網頁[1]和[2]均提到了惡意逃避債務的法律后果。

  (二)破產原因舉證責任

  在破產申請中,不同申請主體的舉證責任要求也不同:

  債權人:需證明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提供未清償債務的合同、催收記錄等證據。

  債務人:需提交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等,證明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這一部分的舉證責任分配,有助于確保破產申請的合法性和準確性。

  三、典型訴訟策略與案例解析

  (一)破產清算程序啟動

  重慶某科技公司破產案

  債權人申請破產時,提交了未清償債務的終本執行裁定書,以及資產負債表顯示資產500萬元、負債800萬元的證據。

  法院裁定受理,指定管理人后清算資產480萬元,按職工工資、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進行清償。

  (二)破產重整程序運用

  重慶某制造企業重整案

  債務人提交了市場調研報告,證明行業復蘇潛力,并提出了新投資方注資協議草案。

  法院批準重整計劃,保留核心業務并調整債務清償方案,最終清償率從10%提升至75%。

  網頁[6]列出了申請破產所需的材料清單和流程,為實際操作提供了具體指導。

  (三)程序異議訴訟

  上海某房地產公司案

  債權人主張債務人資產足以清償債務,申請撤銷破產清算。

  提供了債務人名下未抵押房產的評估報告(價值6000萬元),并證明已查封資產可覆蓋債務。

  法院審查后裁定駁回破產申請,恢復強制執行程序。

  四、風險防控與證據保全

  (一)事前預防措施

  財務合規管理

  定期審計并留存財務報表,避免因賬目混亂被認定為“資不抵債”。

  債務協商機制

  在訴訟中主動提出分期還款方案,爭取債權人支持破產重整。

  (二)訴訟應對技巧

  對《破產管理人指定決定書》的異議

  若認為管理人存在利益沖突,如曾為債務人法律顧問,可申請法院更換。

  加速到期條款運用

  在借款合同中約定“連續兩期逾期可視為根本違約”,加速債權到期以申請破產。

  網頁[1]和[2]提到,申請破產可能影響公司聲譽,需謹慎考慮。因此,企業在申請破產前,應充分評估風險并做好準備。

  五、發展趨勢與制度完善

  (一)數字化改革動向

  智能評估系統

  輸入企業財務數據,自動生成《償債能力分析報告》,誤差率控制在5%以內。

  區塊鏈存證應用

  債權申報、資產評估等數據實時上鏈,審理周期縮短至60日內。

  (二)立法完善建議

  制定《企業破產預重整實施辦法》:

  明確“預重整期間債務停止計息”規則。

  細化“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表決機制。

  建立全國性破產案件數據庫:

  對比類似案例清償率,自動預警異常偏低方案。

  結語

  公司被起訴后申請破產,是債務危機處置的法律工具選擇之一。在申請破產前,公司應充分評估自身財務狀況和法律風險,選擇合適的破產程序,并準備好相關證據和材料。同時,債權人也應善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隨著數字技術的深度應用,破產程序的效率與透明度將進一步提升,為各方當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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