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北京浩云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

分享:

在線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別:
電話(*)
留言:

注:“ ( * )”號為必填項

行業新聞

  您的位置:首頁 > 相關資訊 > 行業新聞

代位權人如何申報破產債權?破產代位權糾紛處理全解析

時間:2025-02-12 17:07:36 來源: 作者:

   代位權人如何申報破產債權?破產代位權糾紛處理全解析

  在商業往來中,當債務人因各種原因無法履行其債務,而該債務人的財產又因破產程序被清算時,債權人往往面臨債權難以實現的困境。此時,代位權作為一種重要的法律救濟手段,為債權人提供了新的追償途徑。那么,代位權人能否申報破產債權清償?破產中的代位權糾紛又應如何處理?本文將圍繞這些問題,結合最新法律法規進行詳細解析。

  一、代位權人能否申報破產債權清償?

  1. 代位權的基本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但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權利除外。這一規定為代位權人申報破產債權提供了法律依據。

  2. 代位權在破產程序中的行使

  在破產程序中,當債務人的財產被清算時,債權人往往面臨債權難以實現的困境。此時,代位權人可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包括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根據《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第110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權人新提起的要求債務人清償的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債權人應當向管理人申報債權。這意味著,在破產程序中,代位權人不能通過訴訟方式行使代位權,而只能通過申報債權的方式行使。

  3. 代位權人申報債權的程序

  代位權人申報破產債權時,應按照破產管理人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代位權成立的生效判決、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證明等。破產管理人將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并在債權人會議上予以確認。如果代位權人對管理人編制的債權表記載有異議,可以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債權確認之訴。

  二、破產中的代位權糾紛怎么處理?

  1. 代位權糾紛的成因

  在破產程序中,代位權糾紛往往因以下原因產生:一是代位權是否成立存在爭議,如債務人的債權是否存在、是否到期等;二是代位權行使的范圍存在爭議,如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債權數額是否超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數額等;三是代位權行使的效果存在爭議,如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后,其債權是否得到完全清償等。

  2. 代位權糾紛的處理原則

  在處理破產中的代位權糾紛時,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尊重代位權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其通過代位權實現債權的權利;二是平衡各方利益,確保破產程序的公正、公平和效率;三是遵循法律規定,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代位權糾紛。

  3. 代位權糾紛的具體處理

  (1)代位權是否成立的爭議處理:代位權人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代位權成立,如債務人的債權證明、代位權成立的生效判決等。破產管理人應對證據進行審查,并在債權人會議上予以確認。如果代位權人對管理人編制的債權表記載有異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債權確認之訴。

  (2)代位權行使范圍的爭議處理: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債權數額不應超過其對債務人的債權數額,也不應超過債務人對相對人的債權數額。如果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債權數額超過上述限制,破產管理人應依法予以調整。

  (3)代位權行使效果的爭議處理:代位權人行使代位權后,其債權是否得到完全清償取決于破產財產的分配情況。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債務,代位權人可能無法獲得完全清償。此時,代位權人應依法參與破產財產的分配程序,并按照分配方案獲得相應清償。

  三、結語

  代位權作為債權人實現債權的重要手段,在破產程序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代位權人可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包括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然而,在破產程序中,代位權糾紛也時有發生。在處理這些糾紛時,應遵循法律規定,尊重代位權人的合法權益,平衡各方利益,確保破產程序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上一篇:股份公司撤股清算指南:公司被強制執行后的注銷之路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關資訊

'); })();